问题:单据分录明细中产品的价格和金额计算时的基准字段,这个设置是什么意思?
解决方法:
1、系统设置->系统参数设置->业务参数中“单据分录明细中产品的价格和金额计算时的基准字段”设置为“不含税单价”时,
则各个模块单据分录明细中产品的价格和金额计算以“不含税单价”为基准,
即更改税率后,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,重算含税单价、税额及价税合计;
更改折扣率后,不含税单价、含税单价保持不变,重算不含税金额、折扣额及价税合计;
应用举例:
1) 数量10、单价1000、税率17、含税单价1170、价税合计11700。更改税率为10并按下回车键,单价1000保持不变,含税单价自动重算为1100,价税合计重算为11000
2) 数量10、单价1000、折扣率10、税率17、含税单价1170、不含税金额9000、折扣额1000、价税合计10530。更改折扣率为20并按下回车键,单价1000保持不变,含税单价1170、不含税金额8000、折扣额2000、价税合计11700
2、若“单据分录明细中产品的价格和金额计算时的基准字段”设置为“含税单价”时,则各个模块单据分录明细中
产品的价格和金额计算以“含税单价”为基准,即 更改税率后,含税单价保持不变,价税合计不变,重算不含税单价;
更改折扣率后,含税单价、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,重算不含税金额、折扣额及价税合计
应用举例:
1) 数量10、单价1000、税率17、含税单价1170、价税合计11700。更改税率为10并按下回车键,单价1170保持不变,不含税单价自动重算为1063.64,价税合计重算为11700
2)数量10、单价1000、折扣率10、税率17、含税单价1170、不含税金额9000、折扣额1000、价税合计10530。更改折扣率为20并按下回车键,含税单价1170、不含税金额8000、折扣额2000。价税合计9360
参考公式:
1、以不含税单价为基准(标准行业)
不含税金额=不含税单价*数量*(1-折扣率)
税额=不含税金额*(sum(税率)) 价税合计= [数量*不含税单价*(1+sum(税率)]*(1-折扣率)
含税单价=不含税单价*(1+sum(税率))
不含税单价=含税单价/(1+sum(税率))
直接降价=[数量*不含税单价*(1+sum(税率))]* 折扣率
合计=小计-整单折扣(直接降价、整单折扣率)+- 调整
2、 以含税单价为基准(标准行业)
不含税金额 =含税单价/(1+sum(税率))*数量*(1-折扣率)
税额 =不含税金额*(sum(税率))
价税合计 = (数量*含税单价)*(1-折扣率)
不含税单价=含税单价/(1+sum(税率))
含税单价=不含税单价*(1+sum(税率))
直接降价=(数量*含税单价)* 折扣率
合计=小计-整单折扣(直接降价、整单折扣率)+- 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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